论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别
江合宁
2000-04-28
发表期刊现代法学
期号2页码:100-103
摘要本文认为,正是把调整对象作为区分不同法律部门的唯一标准的观点,把经济法与行政法相区别的讨论引向了死胡同。笔者主张以客观性与主观性相统一的划分标准去区别经济法与行政法,
关键词经济法 行政法 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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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类别CSSCI
ISSN51-1017/D
语种中文
EI分类号D922.1
来源期刊等级C1类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zufe.edu.cn/handle/39EH0E1M/8981
专题兰州财经大学
作者单位兰州商学院
第一作者单位兰州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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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7714
江合宁. 论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别[J]. 现代法学,2000(2):1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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