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法规的效力
康耀坤
2008-07-30
发表期刊喀什师范学院学报
期号4页码:31-33
摘要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法规的效力包括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和对人效力,但在立法理论与实践中对三者的研究和认识尚存在许多空白和争议之处,正确理解自治法规的效力,有利于提高其立法质量和贯彻实施。
关键词自治法规 时间效力 空间效力 对人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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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1006-432X
语种中文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zufe.edu.cn/handle/39EH0E1M/5168
专题兰州财经大学
作者单位兰州商学院法学院
第一作者单位法学院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康耀坤. 论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法规的效力[J]. 喀什师范学院学报,2008(4):31-33.
APA 康耀坤.(2008).论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法规的效力.喀什师范学院学报(4),31-33.
MLA 康耀坤."论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法规的效力".喀什师范学院学报 .4(2008):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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