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闻侵权的抗辩事由及新闻侵权防范
杨晓峰
2011-03-10
发表期刊甘肃联合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期号2页码:11-15
摘要新闻侵权是一种不同于一般民事侵权的致害行为。新闻侵权抗辩事由是指新闻媒介或记者的新闻活动虽然给他人造成了损害、被诉侵权,但如果存在舆论监督的需要、公正评论、特许报道权、受害人同意、内容真实和合理使用六种事由时,该行为依法不构成侵权行为的情形,不承担民事责任。新闻媒介可以采取避免报道内容失实、坚持角色本位、健全新闻法律制度等措施来尽量防范新闻侵权的发生。
关键词新闻侵权 舆论监督 抗辩事由 防范措施
DOI10.13805/j.cnki.2095-7009.2011.02.025
URL查看原文
ISSN1672-707X
语种中文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zufe.edu.cn/handle/39EH0E1M/3608
专题商务传媒学院
作者单位兰州商学院商务传媒学院
第一作者单位商务传媒学院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杨晓峰. 论新闻侵权的抗辩事由及新闻侵权防范[J]. 甘肃联合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11-15.
APA 杨晓峰.(2011).论新闻侵权的抗辩事由及新闻侵权防范.甘肃联合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11-15.
MLA 杨晓峰."论新闻侵权的抗辩事由及新闻侵权防范".甘肃联合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2011):11-15.
条目包含的文件
条目无相关文件。
个性服务
查看访问统计
谷歌学术
谷歌学术中相似的文章
[杨晓峰]的文章
百度学术
百度学术中相似的文章
[杨晓峰]的文章
必应学术
必应学术中相似的文章
[杨晓峰]的文章
相关权益政策
暂无数据
收藏/分享
所有评论 (0)
暂无评论
 

除非特别说明,本系统中所有内容都受版权保护,并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