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容的法理》评介 | |
韩东 | |
2011-06-30 | |
发表期刊 | 求索 |
期号 | 6页码:256 |
摘要 | <正>宽容(tolerance)即允许别人自由行动或判断,耐心而毫无偏见地容忍与自己的观点或公认的观点不一致的意见。最初的宽容仅是一个宗教范畴的概念。宽容,从宗教层面到法律层面,不管是思想观念还是制度设计都走过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世界各国的宗教及其文化差异导致了宗教宽容政治化和法律化进程的差异。宗教宽容的政治化和法律化首先 |
DOI | 10.16059/j.cnki.cn43-1008/c.2011.06.051 |
URL | 查看原文 |
收录类别 | CSSCI |
ISSN | 1001-490X |
语种 | 中文 |
文献类型 | 期刊论文 |
条目标识符 | http://ir.lzufe.edu.cn/handle/39EH0E1M/3380 |
专题 | 法学院 |
作者单位 | 兰州商学院法学院 |
第一作者单位 | 法学院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韩东. 《宽容的法理》评介[J]. 求索,2011(6):256. |
APA | 韩东.(2011).《宽容的法理》评介.求索(6),256. |
MLA | 韩东."《宽容的法理》评介".求索 .6(2011):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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