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zhou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All
《红楼梦稿》不可遗忘 | |
夏荷 | |
2004 | |
发表期刊 | 红楼 |
期号 | 1页码:8-10 |
摘要 | 《红楼梦》是我国一部国宝式的文学巨著,1921年胡适先生创立“新红学”,根据敦诚敦敏的诗集,认定《红楼梦》为曹雪芹先生所著,写的就是他自己的“自叙传”;又根据张问陶《赠高兰墅鹗同年》诗题下自注云:“传奇《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的一个“补”字,便认定《红楼梦》后四十回,都是高鹗写的。 |
关键词 | 《红楼梦稿》 高鹗 红学 修饰手法 语言 |
URL | 查看原文 |
语种 | 中文 |
中图分类号 | I207.411 |
文献类型 | 期刊论文 |
条目标识符 | http://ir.lzufe.edu.cn/handle/39EH0E1M/24991 |
专题 | 兰州财经大学 |
作者单位 | 甘肃兰州商学院艺术学院 |
第一作者单位 | 艺术学院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夏荷. 《红楼梦稿》不可遗忘[J]. 红楼,2004(1):8-10. |
APA | 夏荷.(2004).《红楼梦稿》不可遗忘.红楼(1),8-10. |
MLA | 夏荷."《红楼梦稿》不可遗忘".红楼 .1(2004):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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