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为本的实践:社会工作实习教育的新指引
李明
2015-06-05
发表期刊学理论
期号16页码:131-132+208
摘要社会工作实习教育以证据为本就是要求实习工作的组织者要以本土状况为实习设计的基础。针对我国社会工作教育目前存在地区发展不平衡、师资非专业化、督导力量缺少等现状,社会工作实习教育应以本土现实状况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以实习教育负责人为主导,为实习工作构建支持网络,包括制度保障、督导保障和机构保障。
关键词证据为本 实习教育 社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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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1002-2589
语种中文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zufe.edu.cn/handle/39EH0E1M/1694
专题法学院
作者单位兰州商学院法学院
第一作者单位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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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7714
李明. 证据为本的实践:社会工作实习教育的新指引[J]. 学理论,2015(16):131-13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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