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危险犯属于犯罪既遂形态”之理论通说的质疑
陈航
1999-04-15
发表期刊河北法学
期号2
DOI10.16494/j.cnki.1002-3933.1999.02.009
URL查看原文
ISSN1002-3933
语种中文
EI分类号D924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zufe.edu.cn/handle/39EH0E1M/16306
专题兰州财经大学
作者单位兰州商学院
第一作者单位兰州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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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7714
陈航. 对“危险犯属于犯罪既遂形态”之理论通说的质疑[J]. 河北法学,1999(2).
APA 陈航.(1999).对“危险犯属于犯罪既遂形态”之理论通说的质疑.河北法学(2).
MLA 陈航."对“危险犯属于犯罪既遂形态”之理论通说的质疑".河北法学 .2(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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