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保险公司营销员所交纳个人所得税的异议
申社芳
2001-11-15
发表期刊经济师
期号11页码:178-179
摘要目前保险公司营销员的个人所得税是按劳务所得征收的 ,且采用公司按月代扣代缴 ,不进行年终结算 ,不考虑全年收入总额 ,不考虑家庭其他成员的收入状况 ,这是不合理的。应将保险营销员的佣金视做工资、薪金所得 ,采用九级的超额累进税率 ,按月预扣、按年结算征收 ,并适当地提高免税额 ,考虑营销员为取得收入而支出的费用。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 超额累进税率 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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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1004-4914
语种中文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zufe.edu.cn/handle/39EH0E1M/16026
专题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
作者单位兰州商学院统计学院
第一作者单位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申社芳. 对保险公司营销员所交纳个人所得税的异议[J]. 经济师,2001(11):178-179.
APA 申社芳.(2001).对保险公司营销员所交纳个人所得税的异议.经济师(11),178-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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