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为巨灾损失赔偿中商业保险缺位问题探讨——以天津大爆炸为例
郭冬梅
2017-10-15
发表期刊甘肃金融
期号10页码:27-29
摘要文章介绍了在全球人为巨灾的损失和保险赔偿情况的背景下,2015年8.12天津大爆炸中人员与财产损失及保险赔偿情况,分析认为我国商业保险在人为巨灾损失中存在缺位的表现:在整体赔偿中保险赔偿比例较低、未能分散政府赔偿责任和商业保险险种设计与营销存在不足。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对我国保险未来发展的启示:一是保险公司应加强与政府的合作,二是保险公司应加强产品设计与营销,分散一险独大的风险,三是保险监管部门应从损失赔偿角度制定人为巨灾损失标准。
关键词人为巨灾 商业保险 政府责任 “8.12”天津大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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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1009-4512
语种中文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zufe.edu.cn/handle/39EH0E1M/11762
专题金融学院
作者单位兰州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第一作者单位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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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冬梅. 我国人为巨灾损失赔偿中商业保险缺位问题探讨——以天津大爆炸为例[J]. 甘肃金融,2017(10):27-29.
APA 郭冬梅.(2017).我国人为巨灾损失赔偿中商业保险缺位问题探讨——以天津大爆炸为例.甘肃金融(10),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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