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面二孩视域下我国推进就业性别平等的立法构建 |
| 吕春娟; 孙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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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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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期刊 | 行政管理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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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号 | 3页码:40-47 |
摘要 | 男女两性就业机会、获取报酬、晋升等平权是男女平等原则在经济领域的具体体现。一直以来,女性在孕、产、哺乳期阶段的就业、酬劳、晋升仍面临不同程度的困难。虽然我国立法对女性就业保障有系列规定,尤其是2018年针对女性在孕、产、哺乳期的就业歧视,有关部门颁布了具体细致的"禁令",其核心要义是让全面二孩政策付诸落实。但专门立法的缺失、现行立法的零散及层级低下无法有效应对当下生育意愿低迷,进而影响人口出生率低下的现象。应当以人口红利衍生的性别红利理论为导向,结合我国港台地区推进就业平等的立法经验,以此构建推进性别平等、追求性别红利,最终提升人口数量的法律制度。 |
关键词 | 全面二孩
性别红利
性别平等
立法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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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 | 10.14150/j.cnki.1674-7453.2020.0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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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L |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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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1674-7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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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 |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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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类型 | 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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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目标识符 | http://ir.lzufe.edu.cn/handle/39EH0E1M/1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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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 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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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兰州财经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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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单位 | 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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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吕春娟,孙丽君. 全面二孩视域下我国推进就业性别平等的立法构建[J]. 行政管理改革,2020(3):4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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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A |
吕春娟,&孙丽君.(2020).全面二孩视域下我国推进就业性别平等的立法构建.行政管理改革(3),4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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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A |
吕春娟,et al."全面二孩视域下我国推进就业性别平等的立法构建".行政管理改革 .3(2020):4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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