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僵局司法解散的法经济学分析
包哲钰; 罗彪
2010-11-26
会议录名称2010年度(第八届)中国法经济学论坛论文集(上册)
页码12
摘要我国新《公司法》第183条规定了公司僵局的司法破解制度,然而适用条件的极其模糊使得该条犹如形同虚设,导致司法实践中在处理公司僵局案件时显得过为慎重,为了有效地解决当前的公司僵局问题以及保护受害股东的合法利益,基于法经济学的视野下,从博弈论以及成本效益理论的角度分析了公司僵局产生的原因以及公司僵局司法解散难以适用的原因,并在这些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司法解散制度需进一步完善及其"替代物品"的确立。
关键词公司僵局 司法解散 博弈 成本效
文献类型会议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zufe.edu.cn/handle/39EH0E1M/9844
专题法学院
作者单位兰州商学院法学院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包哲钰,罗彪. 公司僵局司法解散的法经济学分析[C],2010:12.
条目包含的文件
条目无相关文件。
个性服务
查看访问统计
谷歌学术
谷歌学术中相似的文章
[包哲钰]的文章
[罗彪]的文章
百度学术
百度学术中相似的文章
[包哲钰]的文章
[罗彪]的文章
必应学术
必应学术中相似的文章
[包哲钰]的文章
[罗彪]的文章
相关权益政策
暂无数据
收藏/分享
所有评论 (0)
暂无评论
 

除非特别说明,本系统中所有内容都受版权保护,并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