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府干预失灵”
刘学敏; 赵俊
1995-10-28
发表期刊兰州大学学报
期号4
摘要当市场上出现了麻烦的时候,人们总是不约而同地立刻想起国家及其政府,想通过政府的超经济力量去消除这些麻烦。然而,由于政府行政运行机制的功能性缺陷,致使政府的干预行为并不尽如人意。信息失真、决策滞后、“寻租”行为等往往使“政府干预失灵”,造成许多恶果,不仅如此,政府无休无止地干预经济生活所依赖的理论基础也是值得人们怀疑的。
URL查看原文
ISSN10002804
语种中文
EI分类号D123.15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zufe.edu.cn/handle/39EH0E1M/9403
专题校工会
作者单位兰州商学院
第一作者单位兰州财经大学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刘学敏,赵俊. 论“政府干预失灵”[J]. 兰州大学学报,1995(4).
APA 刘学敏,&赵俊.(1995).论“政府干预失灵”.兰州大学学报(4).
MLA 刘学敏,et al."论“政府干预失灵”".兰州大学学报 .4(1995).
条目包含的文件
条目无相关文件。
个性服务
查看访问统计
谷歌学术
谷歌学术中相似的文章
[刘学敏]的文章
[赵俊]的文章
百度学术
百度学术中相似的文章
[刘学敏]的文章
[赵俊]的文章
必应学术
必应学术中相似的文章
[刘学敏]的文章
[赵俊]的文章
相关权益政策
暂无数据
收藏/分享
所有评论 (0)
暂无评论
 

除非特别说明,本系统中所有内容都受版权保护,并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