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网络广告立法的问题
王亚炜
2003-06-15
发表期刊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
期号2页码:108-109+124
摘要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及其用户的普及,网络广告以其传播的即时性和互动性受到更多广告受众的青睐,作为一种成本低效果好的新兴广告形式,其价值也被越来越多的公司所认识到。但目前网络广告活动的各环节仍存在许多不规范行为,涉及广告主体、广告讯息、广告受众的不规范甚至违法行为尚未界定清晰。只有界定清晰何为违法的网络广告,政府才可依之制定网络广告法规,从而对违法网络广告活动实施监管和处罚。
关键词网络广告 立法 广告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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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1009-7759
语种中文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zufe.edu.cn/handle/39EH0E1M/8182
专题商务传媒学院
作者单位兰州商学院艺术学院
第一作者单位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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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7714
王亚炜. 有关网络广告立法的问题[J].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3(2):108-109+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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