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zhou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All
地方立法特色论 | |
王斐弘 | |
2005-05-25 | |
发表期刊 | 人大研究
![]() |
期号 | 5页码:27-30 |
摘要 | “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这一由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最先提出的“九字”三原则, 道出了地方立法的精髓。不少地方虽对此有不同的表述 [1], 但这三原则依然是其核心内容。问题在于,我们将这一原则似乎还停留在泛化的“原则”层面: 既没有赋予它丰富的理论内涵, 也没有深入研 |
关键词 | 地方立法 先行性 创新性 地方性法规 特色论 |
URL | 查看原文 |
ISSN | 1009-0932 |
语种 | 中文 |
文献类型 | 期刊论文 |
条目标识符 | http://ir.lzufe.edu.cn/handle/39EH0E1M/7353 |
专题 | 兰州财经大学 |
作者单位 | 兰州商学院法学院 |
第一作者单位 | 法学院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王斐弘. 地方立法特色论[J]. 人大研究,2005(5):27-30. |
APA | 王斐弘.(2005).地方立法特色论.人大研究(5),27-30. |
MLA | 王斐弘."地方立法特色论".人大研究 .5(2005):27-30. |
条目包含的文件 | 条目无相关文件。 |
个性服务 |
查看访问统计 |
谷歌学术 |
谷歌学术中相似的文章 |
[王斐弘]的文章 |
百度学术 |
百度学术中相似的文章 |
[王斐弘]的文章 |
必应学术 |
必应学术中相似的文章 |
[王斐弘]的文章 |
相关权益政策 |
暂无数据 |
收藏/分享 |
除非特别说明,本系统中所有内容都受版权保护,并保留所有权利。
修改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