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民族地区法制建设的特点 | |
岳红 | |
2006-12-15 | |
发表期刊 | 人大研究 |
期号 | 12页码:36-37 |
摘要 | 民族地区的法制建设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整个国家的全局来看,民族地区应当以国家法律和民族政策作为法制建设的依据,建立保证国家法律实施和维护各民族合法权利的法治环境。然而,由于民族地区的民族特点和经济、文化的发展水平与汉族地区相比有明显的差别,民? |
关键词 | 国家强制力 不法行为 法制建设 |
文献类型 | 期刊论文 |
条目标识符 | http://ir.lzufe.edu.cn/handle/39EH0E1M/6459 |
专题 | 外语学院 |
作者单位 | 兰州商学院外语学院, |
第一作者单位 | 外语学院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岳红. 简论民族地区法制建设的特点[J]. 人大研究,2006(12):36-37. |
APA | 岳红.(2006).简论民族地区法制建设的特点.人大研究(12),36-37. |
MLA | 岳红."简论民族地区法制建设的特点".人大研究 .12(2006):36-37. |
条目包含的文件 | 条目无相关文件。 |
个性服务 |
查看访问统计 |
谷歌学术 |
谷歌学术中相似的文章 |
[岳红]的文章 |
百度学术 |
百度学术中相似的文章 |
[岳红]的文章 |
必应学术 |
必应学术中相似的文章 |
[岳红]的文章 |
相关权益政策 |
暂无数据 |
收藏/分享 |
除非特别说明,本系统中所有内容都受版权保护,并保留所有权利。
修改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