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zhou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All
浅析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 |
刘芮奂 | |
2007-11-10 | |
发表期刊 | 绿色财会 |
期号 | 11页码:29-31 |
摘要 | 2006年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从企业财务状况的立场出发,针对企业会计所得和所得税法标准确认的应纳税所得之间的暂时性差异,根据其产生的原因及其对期末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将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差额及其对所得税的影响,确认为一项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即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本文对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本质、运用,以及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分析。 |
关键词 |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URL | 查看原文 |
ISSN | 1673-6095 |
语种 | 中文 |
文献类型 | 期刊论文 |
条目标识符 | http://ir.lzufe.edu.cn/handle/39EH0E1M/5572 |
专题 | 兰州财经大学 |
作者单位 | 兰州商学院 |
第一作者单位 | 兰州财经大学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刘芮奂. 浅析资产负债表债务法[J]. 绿色财会,2007(11):29-31. |
APA | 刘芮奂.(2007).浅析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绿色财会(11),29-31. |
MLA | 刘芮奂."浅析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绿色财会 .11(2007):2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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