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保留原则对地方行政立法权的规制——以兰州市路桥费开征为例
张桂芝
2010-03-28
发表期刊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卷号38期号:2页码:97-106
摘要以《兰州市贷款建设路桥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是否与法律保留原则冲突为例进行分析论证,探讨了该原则对地方行政立法权规制的重要性,并对如何有效防止行政立法权的滥用做了探讨。
关键词法律保留原则 地方行政立法权 兰州市 路桥费 冲突 监督
DOI10.13885/j.issn.1000-2804.2010.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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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类别CSSCI
ISSN1000-2804
语种中文
来源期刊等级C1类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zufe.edu.cn/handle/39EH0E1M/4354
专题法学院
作者单位兰州商学院法学院
第一作者单位法学院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张桂芝. 法律保留原则对地方行政立法权的规制——以兰州市路桥费开征为例[J]. 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38(2):97-106.
APA 张桂芝.(2010).法律保留原则对地方行政立法权的规制——以兰州市路桥费开征为例.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38(2),97-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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