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基本原则略论
徐岱; 樊晶晶
2010-04-23
发表期刊中国商界(下半月)
期号4页码:274-275
摘要目前,关于金融法的基本原则各学者都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但是到现在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说法。本文经过分析提出自己的观点,即金融法基本原则包括在稳定货币币值的基础上促进经济发展;维护金融业的稳定;保护投资者利益;立足我国国情,适度参照国际惯例;分业经营、分业管理。
关键词法律原则 金融法 基本原则
URL查看原文
ISSN1006-7833
语种中文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zufe.edu.cn/handle/39EH0E1M/4290
专题兰州财经大学
作者单位兰州商学院
第一作者单位兰州财经大学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徐岱,樊晶晶. 金融法基本原则略论[J]. 中国商界(下半月),2010(4):274-275.
APA 徐岱,&樊晶晶.(2010).金融法基本原则略论.中国商界(下半月)(4),274-275.
MLA 徐岱,et al."金融法基本原则略论".中国商界(下半月) .4(2010):274-275.
条目包含的文件
条目无相关文件。
个性服务
查看访问统计
谷歌学术
谷歌学术中相似的文章
[徐岱]的文章
[樊晶晶]的文章
百度学术
百度学术中相似的文章
[徐岱]的文章
[樊晶晶]的文章
必应学术
必应学术中相似的文章
[徐岱]的文章
[樊晶晶]的文章
相关权益政策
暂无数据
收藏/分享
所有评论 (0)
暂无评论
 

除非特别说明,本系统中所有内容都受版权保护,并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