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反垄断法规制
郭永丰
2010-07-15
发表期刊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期号7页码:82-84
摘要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的一种合法垄断权,一般是作为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存在。但不正当地行使知识产权,便会导致滥用,甚至是垄断问题。尽管我国《反垄断法》第55条也对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予以禁止,但由于第55条规定得过于抽象、原则,不足以胜任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之责。因此,我国应借鉴美国、欧盟和日本的做法,另行制订专门的、确定性比较高的行政指南或规章。
关键词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滥用 反垄断法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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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1008-7966
语种中文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zufe.edu.cn/handle/39EH0E1M/4137
专题兰州财经大学
作者单位兰州商学院法学院
第一作者单位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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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7714
郭永丰. 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反垄断法规制[J].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7):82-84.
APA 郭永丰.(2010).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反垄断法规制.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7),8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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