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股权制度在国企分类混改中的适用性分析
王舸帆
2024-12-15
发表期刊商业观察
卷号10期号:35页码:78-81
摘要国有企业对于我国的经济调节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国有股“一股独大”的问题始终存在于我国国有企业的股权结构中,制约了国有企业的发展。文章以国有企业分类改革作为基础,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升企业经营效率、避免出现“内部控制人”为目标,根据不同类型国有企业的性质以及其在国民经济中扮演角色的不同,结合特殊股权结构在企业运营中的特点以及作用,提出在涉及国防、通信、能源、交通、水利、航空航天等重点领域的公益类国企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中,采用金股制度,保证其对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适应确保国计民生要求;在商业一类国企中,可以创造性使用双重股权结构,既保障中小股东权益,又保持国家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力。
关键词国有企业 分类混改 金股制度 双重股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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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2096-0808
语种中文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中图分类号F271 ; F276.1 ; F832.51
CN号10-1356/F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zufe.edu.cn/handle/39EH0E1M/38707
专题会计学院
作者单位兰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第一作者单位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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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7714
王舸帆. 特殊股权制度在国企分类混改中的适用性分析[J]. 商业观察,2024,10(35):7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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