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予地方政府风险处置属地责任能降低区域金融风险吗? | |
王霞1; 李乐乐2 | |
2024-02-25 | |
发表期刊 | 吉林工商学院学报 |
卷号 | 40期号:01页码:76-84 |
摘要 | 近年来我国不断强调地方政府在金融风险防范过程中的作用。鉴于地方政府发展经济与风险监管的矛盾,基于我国2010—2021年30个省份的面板数据,综合运用DID、PSM-DID方法和中介效应法,实证分析了赋予地方政府风险处置属地责任对区域金融风险的影响及作用机制。结果表明:赋予地方政府风险处置属地责任能够显著降低区域金融风险;此项政策效果具有显著的区域异质性,东部地区作用显著而中西部地区效果并不显著;机制检验表明,降低地方政府债务水平和优化地区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是两条有效渠道,两者均起到部分中介作用,且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作用效果更强。因此,应该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对区域金融风险的监管和处置责任,不断推进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防范化解,减少地方政府对金融机构的行政干预,充分发挥金融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进而降低区域金融风险。 |
关键词 | 地方政府 风险处置属地责任 区域金融风险 |
DOI | 10.19520/j.cnki.issn1674-3288.2024.01.005 |
URL | 查看原文 |
收录类别 | AMI |
ISSN | 1674-3288 |
语种 | 中文 |
原始文献类型 | 学术期刊 |
中图分类号 | F832.7 |
CN号 | 22-1390/F |
文献类型 | 期刊论文 |
条目标识符 | http://ir.lzufe.edu.cn/handle/39EH0E1M/35725 |
专题 | 金融学院 |
作者单位 | 1.兰州财经大学中国西北金融研究中心; 2.兰州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
第一作者单位 | 中国西北金融研究中心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王霞,李乐乐. 赋予地方政府风险处置属地责任能降低区域金融风险吗?[J]. 吉林工商学院学报,2024,40(01):76-84. |
APA | 王霞,&李乐乐.(2024).赋予地方政府风险处置属地责任能降低区域金融风险吗?.吉林工商学院学报,40(01),76-84. |
MLA | 王霞,et al."赋予地方政府风险处置属地责任能降低区域金融风险吗?".吉林工商学院学报 40.01(2024):76-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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