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续适用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要点提示及案例解析
苏强
2022-07-15
发表期刊注册税务师
期号07页码:57-61
摘要<正>今年以来,受国际环境复杂严峻和国内疫情冲击影响,经济新的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为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2022年3月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将《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39号)第七条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虽然上述加计抵减政策已执行近三年,但是实操中仍有部分纳税人在理解和适用该政策时存在误区和涉税风险。笔者提示纳税人享受延期实施加计抵减优惠政策时,应重点关注以下几方面。
关键词生活性服务业 增值税 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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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2095-1051
语种中文
原始文献类型学术期刊
中图分类号F812.42;F719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zufe.edu.cn/handle/39EH0E1M/34936
专题长青学院
作者单位兰州财经大学
第一作者单位兰州财经大学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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