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民间金融监管缺位的思考
陈青青
2011-06-30
发表期刊时代金融
期号18页码:76-77
摘要民间金融作为正规金融的补充,其在我国经济金融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可忽视。文章运用公共利益理论,分析了我国民间金融监管的必要性。我国民间金融监管存在法律缺位和监管主体缺位问题,我国民间金融的监管亟待完善。
关键词民间金融 法律缺位 监管主体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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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1672-8661
语种中文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zufe.edu.cn/handle/39EH0E1M/3375
专题党委学生工作部
作者单位兰州商学院法学院
第一作者单位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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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7714
陈青青. 对我国民间金融监管缺位的思考[J]. 时代金融,2011(18):76-77.
APA 陈青青.(2011).对我国民间金融监管缺位的思考.时代金融(18),76-77.
MLA 陈青青."对我国民间金融监管缺位的思考".时代金融 .18(2011):7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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