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草原生态补偿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 |
唐正彬; 刘艳琳 | |
2011-12-28 | |
发表期刊 | 北方环境 |
期号 | 12页码:22-24 |
摘要 | 草原生态补偿作为一种应对经济高速发展中存在的草原资源耗竭和草原生态破坏的经济手段,对平衡和协调经济快速发展与草原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背景下,探讨我国草原生态补偿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更具十分重要的意义。 |
关键词 | 草原生态补偿 必要性 可行性 |
URL | 查看原文 |
ISSN | 1007-0370 |
语种 | 中文 |
文献类型 | 期刊论文 |
条目标识符 | http://ir.lzufe.edu.cn/handle/39EH0E1M/3217 |
专题 | 法学院 |
作者单位 | 兰州商学院法学院 |
第一作者单位 | 法学院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唐正彬,刘艳琳. 我国草原生态补偿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J]. 北方环境,2011(12):22-24. |
APA | 唐正彬,&刘艳琳.(2011).我国草原生态补偿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北方环境(12),22-24. |
MLA | 唐正彬,et al."我国草原生态补偿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北方环境 .12(2011):2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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