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法思维下我国商事登记审查形式之选择 |
| 史正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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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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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期刊 | 中国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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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号 | 0期号:1页码:217-222 |
摘要 | <正>引言商事登记审查法律制度是商事主体进入市场的准入制度,商事主体能否简易、快捷地进入市场参与竞争、创造利润,主要看商事登记审查法律制度是否科学、合理。我国的商事登记审查制度的法律规定最早出现在1988年。当时,我国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出现了大量不具备经营资格和条件的非法商主体混入市场,从事各种商业欺诈和投机违法活动,致使整个市场的交易风险增大,交易安全遭到严重威胁。为了维护交易安全和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从而出台了一些商事登记审查法律制度,对商事主体的设立行为加强引导和规范。但是,由于我国法律没有对我国采取何种形式的审查制度做出明确规定,导致了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此问题的认识也存在很大的分歧,在实践中商事登记纠纷层出不穷。基于此,本文对我国采取何种形式的审查制度从理论上进行了探讨,从而为我国立法选择提供合理依据。 |
关键词 | 商事登记
审查制度
登记机关
形式审查
商主体
实质审查
交易人
登记事项
社会经济秩序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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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L |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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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1008-5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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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 |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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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 D923.99 D9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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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类型 | 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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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目标识符 | http://ir.lzufe.edu.cn/handle/39EH0E1M/26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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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 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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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兰州商学院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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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单位 | 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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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史正保. 商法思维下我国商事登记审查形式之选择[J]. 中国商法,2013,0(1):217-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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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A |
史正保.(2013).商法思维下我国商事登记审查形式之选择.中国商法,0(1),217-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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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A |
史正保."商法思维下我国商事登记审查形式之选择".中国商法 0.1(2013):217-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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