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模式下新型用工关系法律性质认定
殷晓琳
2020
发表期刊巢湖学院学报
卷号22期号:4页码:41-47
摘要共享经济的迅速发展,使得共享经济模式下用工关系发生了很大变化,纠纷不断增多,而目前我国现行法律对于劳动关系认定的标准已不能适应当前的用工形式,导致司法实践中对于相同纠纷出现了不同的审理结果。本研究通过分析共享经济模式下用工形式的特点,结合国内外相关立法和司法实践,提出突破传统的非“劳动关系”即“劳务关系”的二元立法标准,在其两者中间构建劳动保护中间体,在保护服务提供者获得劳动权益保障的同时,兼顾平台企业的经济利益,促进共享经济健康发展。
关键词共享经济 用工关系 性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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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1672-2868
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号D922.5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zufe.edu.cn/handle/39EH0E1M/24268
专题兰州财经大学
作者单位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法学系,甘肃兰州730101
第一作者单位兰州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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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7714
殷晓琳. 共享经济模式下新型用工关系法律性质认定[J]. 巢湖学院学报,2020,22(4):41-47.
APA 殷晓琳.(2020).共享经济模式下新型用工关系法律性质认定.巢湖学院学报,22(4),4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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