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混改与企业风险承担:来自沪深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
马宁1; 姬新龙2
2018
发表期刊广东社会科学
卷号0期号:1页码:48-56
摘要当前新一轮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如何管控企业风险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本文以2000年~2015年沪深两市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考察了国企混改与企业风险之间的关系,结果发现:混合主体的多样化和深入性能够有效降低企业风险水平,但当非国有资本超过一定的比例时,企业的风险反而增大,也即混改的制衡效应带给企业风险承担的是先减后增的“U”型影响。进一步的研究结果表明,当外部市场化环境较好时,混改降低企业风险承担的作用效果更明显。该结论对于丰富和完善我国国有资本运营的风险管理体系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混合所有制 制度环境 企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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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类别CSSCI
ISSN1000-114X
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号F276
来源期刊等级C1类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zufe.edu.cn/handle/39EH0E1M/23976
专题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
金融学院
作者单位1.兰州大学管理学院,兰州730000;
2.兰州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兰州730020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马宁,姬新龙. 国企混改与企业风险承担:来自沪深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 广东社会科学,2018,0(1):48-56.
APA 马宁,&姬新龙.(2018).国企混改与企业风险承担:来自沪深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广东社会科学,0(1),48-56.
MLA 马宁,et al."国企混改与企业风险承担:来自沪深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广东社会科学 0.1(2018):4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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