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与个人优位理念
郭俊萍
2003-02-28
发表期刊开发研究
期号6页码:17-19
摘要本文认为 ,中国从传统的人治社会转变为法治国家 ,转变法的理念极为重要。只有确立个人优位理念 ,以现实的个人的存在、发展和完善作为法治的根本目的 ,以保障人权为目标 ,以保障私人生活的自治为直接目的 ,才能体现法治之精神与原则。个人优位理念之确立 ,包括一系列相联系的法律观念 ,有意思自治理念、法的统治的观念、应然法观念、权利优位观念等。
关键词法治 法治国家 长期性 复杂性 艰巨性 个人优位理念
DOI10.13483/j.cnki.kfyj.2002.06.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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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1003-4161
语种中文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zufe.edu.cn/handle/39EH0E1M/15648
专题法学院
作者单位兰州商学院法学院
第一作者单位法学院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郭俊萍.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与个人优位理念[J]. 开发研究,2003(6):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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