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
刘希琳
2006-01-30
发表期刊甘肃高师学报
期号1页码:63-66
摘要法律的原则是法律的灵魂。《行政许可法》是我国目前规范行政许可行为的一部重要法律,研究其基本原则,对于推动《行政许可法》的贯彻执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笔者认为,根据《行政许可法》总则的有关规定,《行政许可法》有七项基本原则,即合法原则、“三公”原则、便民原则、救济原则、信赖保护原则、不得非法转让原则和监督原则。本文从不同的角度,对这七项原则进行了分析探讨。
关键词行政许可 基本原则
URL查看原文
ISSN1008-9020
语种中文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zufe.edu.cn/handle/39EH0E1M/15398
专题档案馆
作者单位兰州商学院
第一作者单位兰州财经大学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刘希琳. 试论《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J]. 甘肃高师学报,2006(1):63-66.
APA 刘希琳.(2006).试论《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甘肃高师学报(1),63-66.
MLA 刘希琳."试论《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甘肃高师学报 .1(2006):63-66.
条目包含的文件
文件名称/大小 文献类型 版本类型 开放类型 使用许可
20058.pdf(148KB)期刊论文出版稿暂不开放CC BY-NC-SA请求全文
个性服务
查看访问统计
谷歌学术
谷歌学术中相似的文章
[刘希琳]的文章
百度学术
百度学术中相似的文章
[刘希琳]的文章
必应学术
必应学术中相似的文章
[刘希琳]的文章
相关权益政策
暂无数据
收藏/分享
所有评论 (0)
暂无评论
 

除非特别说明,本系统中所有内容都受版权保护,并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