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zhou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All
反腐败问题的法经济学分析 | |
张云天 | |
2016-01-15 | |
发表期刊 | 社科纵横 |
期号 | 1页码:81-85 |
摘要 | 腐败是公权力异化的结果,从经济人假设来看,自利、理性的政府公职人员选择腐败行为是一个成本收益的分析、比较过程,是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结果。本文运用法经济学的分析方法,认为通过加重财产刑、设立独立的反腐机构、完善立法以及削减公权力等方式,可以有效提高公职人员的腐败成本并削减其腐败收益,从而达到遏制腐败行为的目的。 |
关键词 | 腐败 经济人 寻租 成本收益 |
DOI | 10.16745/j.cnki.cn62-1110/c.2016.01.018 |
URL | 查看原文 |
ISSN | 1007-9106 |
语种 | 中文 |
文献类型 | 期刊论文 |
条目标识符 | http://ir.lzufe.edu.cn/handle/39EH0E1M/1475 |
专题 | 兰州财经大学 |
作者单位 | 兰州商学院 |
第一作者单位 | 兰州财经大学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张云天. 反腐败问题的法经济学分析[J]. 社科纵横,2016(1):81-85. |
APA | 张云天.(2016).反腐败问题的法经济学分析.社科纵横(1),81-85. |
MLA | 张云天."反腐败问题的法经济学分析".社科纵横 .1(2016):8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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