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投资于普通合伙企业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侯顺忠
2009-12-20
发表期刊西部法学评论
期号6页码:82-86
摘要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各国立法中颇有争议,我国修订的《合伙企业法》排除了五类法人,而肯定了包括公司在内的法人可以投资于普通合伙企业。但是,对于公司投资于普通合伙企业带给公司及其利益相关者的法律风险,我国法律却没有构筑一道坚固的风险"防火墙",从而很容易引发经济纠纷。因此,立法者以及风险负担者有必要通过立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来防范风险的发生。
关键词公司投资 普通合伙企业 法律风险 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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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1674-3687
语种中文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zufe.edu.cn/handle/39EH0E1M/14714
专题兰州财经大学
作者单位兰州商学院
第一作者单位兰州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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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7714
侯顺忠. 公司投资于普通合伙企业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J]. 西部法学评论,2009(6):82-86.
APA 侯顺忠.(2009).公司投资于普通合伙企业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西部法学评论(6),8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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