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税务处理下被收购方不同性质股东影响分析
杨静; 王文秀
2014-04-10
发表期刊财会研究
期号4页码:37-40
摘要本文通过对比在一般性税务处理和特殊税务处理的情况下被收购方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的税负承担情况,发现当采用特殊税务处理(满足特殊重组条件)时,被收购方股东可以减少税收负担。但对被收购方不同性质股东作用机理不同:自然人股东通过"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免交个人所得税;法人股东通过"特殊税务处理"带来的纳税递延缓缴企业所得税。
关键词特殊税务处理 上市公司 私募退出 自然人股东 法人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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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1004-6070
语种中文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zufe.edu.cn/handle/39EH0E1M/13605
专题兰州财经大学
作者单位1.兰州商学院会计学院;
2.甘肃省建设厅职业资格注册中心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杨静,王文秀. 特殊税务处理下被收购方不同性质股东影响分析[J]. 财会研究,2014(4):37-40.
APA 杨静,&王文秀.(2014).特殊税务处理下被收购方不同性质股东影响分析.财会研究(4),37-40.
MLA 杨静,et al."特殊税务处理下被收购方不同性质股东影响分析".财会研究 .4(2014):3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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