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纯粹经济损失保护的请求权基础 |
| 李长兵
|
| 2015-03-28
|
发表期刊 | 湖南社会科学
|
期号 | 2页码:86-90 |
摘要 | 纯粹经济损失的保护问题一直是理论界和司法实务中的难题,各国立法对纯粹经济损失的保护总体上经历了从绝对不赔偿到有选择性地赔偿的发展历程。无论从保护模式的法律技术维度还是从价值维度而言,德国的"原则限制、例外保护"模式无疑都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因此,我国对纯粹经济损失保护也应借鉴德国模式,在侵权法的一般性条款中排除纯粹经济损失的可赔偿性,通过完善民事立法中的其他一般性条款,例外情形下承认对纯粹经济损失的保护,同时辅之以相关特别法规范和司法解释,以构建起纯粹经济损失保护的请求权基础体系。 |
关键词 | 纯粹经济损失
请求权基础
侵权责任
德国模式
|
URL | 查看原文
|
收录类别 | CSSCI
|
ISSN | 1009-5675
|
语种 | 中文
|
文献类型 | 期刊论文
|
条目标识符 | http://ir.lzufe.edu.cn/handle/39EH0E1M/13057
|
专题 | 党委组织部(党校)
|
作者单位 | 兰州财经大学法学院
|
第一作者单位 | 法学院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李长兵. 论纯粹经济损失保护的请求权基础[J]. 湖南社会科学,2015(2):86-90.
|
APA |
李长兵.(2015).论纯粹经济损失保护的请求权基础.湖南社会科学(2),86-90.
|
MLA |
李长兵."论纯粹经济损失保护的请求权基础".湖南社会科学 .2(2015):86-90.
|
除非特别说明,本系统中所有内容都受版权保护,并保留所有权利。
修改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