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民间金融的法律规制
杨利华
2016-01-15
发表期刊兰州学刊
期号1页码:147-153
摘要我国民间金融有效地弥补了正规金融的不足,为民营经济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由于长期以来缺乏法律规制,使得民间金融畸形发展,产生了较大的风险隐患。因此,民间金融的法律规制成为学界研究的重点。对民间金融进行法律规制有其必要性,这是由民间金融存在的合理性和自身风险性决定的。制度供给理论、国家干预理论、保护私有财产和意思自治原则等法理依据是民间金融法律规制的理论基础。从一般原则的角度出发,对民间金融的法律规制应采取的路径是由政策和制定法共同作用,从民商法与经济法不同部门法进行分类规制,结合行业自律进行差别化监管。
关键词民间金融 非法金融 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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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类别CSSCI
ISSN1005-3492
语种中文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zufe.edu.cn/handle/39EH0E1M/12619
专题法学院
作者单位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
2.兰州财经大学法学院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杨利华. 论我国民间金融的法律规制[J]. 兰州学刊,2016(1):147-153.
APA 杨利华.(2016).论我国民间金融的法律规制.兰州学刊(1),147-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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