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外胚胎的法律性质及可继承性分析——江苏宜兴冷冻胚胎继承案引起的思考
纪晟
2017-03-05
发表期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期号2页码:113-119
摘要根据法理和我国法律的精神及伦理惯例,宜将体外胚胎的法律性质定位为客体——物,但又不是普通物,而是具有特殊伦理价值的物,应当划入物的范畴予以特殊保护。体外胚胎符合继承法上客体的特征,属于公民拥有的合法财产,具有继承的正当性。应该在尊重伦理道德,权衡社会价值,结合人情法理的基础上构建体外胚胎的处置、继承等制度,进而保障生育权,尊重社会伦理价值,降低医疗资源浪费,减少失去子女家庭的痛苦。
关键词体外胚胎 法律性质 继承可行性 继承法律制度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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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2095-3275
语种中文
文献类型期刊论文
条目标识符http://ir.lzufe.edu.cn/handle/39EH0E1M/12036
专题法学院
作者单位兰州财经大学法学院
第一作者单位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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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7714
纪晟. 体外胚胎的法律性质及可继承性分析——江苏宜兴冷冻胚胎继承案引起的思考[J].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7(2):11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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