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经营费用补贴机制研究——基于参与主体行为的分析 |
| 李强; 高树棠; 宋晴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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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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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期刊 | 南方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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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号 | 4页码:73-82 |
摘要 | 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的推行有助于促进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市场的发展,为建设生态文明、发展绿色经济、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提供保障。由于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具有准公共物品属性,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市场面临着供需双方疲软、市场培育缓慢的难题。本文从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涉及的主体目标和行为出发,探讨引入保险经营费用补贴机制,以期为进一步优化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设计提供参考。研究结果表明,保险经营费用补贴机制在刺激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供给与需求的同时,能够促进主体间的相互监督,减少寻租行为,有效解决"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现象,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市场加快发展。为优化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框架,提高保险经营费用补贴机制的有效性,一是要结合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态环境的状况,明确责任分担安排;二是要加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衔接,制定合理补贴标准;三是要制定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补贴资金运用规则,加强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业务运作的监管。 |
关键词 | 绿色发展
绿色金融
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准公共物品
保险经营费用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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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L |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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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类别 | 北大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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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1007-9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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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 |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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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类型 | 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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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目标识符 | http://ir.lzufe.edu.cn/handle/39EH0E1M/10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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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 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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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兰州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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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单位 | 兰州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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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李强,高树棠,宋晴晴. 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经营费用补贴机制研究——基于参与主体行为的分析[J]. 南方金融,2019(4):7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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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A |
李强,高树棠,&宋晴晴.(2019).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经营费用补贴机制研究——基于参与主体行为的分析.南方金融(4),7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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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A |
李强,et al."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经营费用补贴机制研究——基于参与主体行为的分析".南方金融 .4(2019):7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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