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创业投资基金税收法律问题研究 |
| 袁若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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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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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期刊 | 财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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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号 | 12页码:10-16 |
摘要 | 目前我国创业投资基金的税法规定和相关政策呈现粗略、杂乱、不合理的特点,阻碍了基金公司作为投资主体的发展积极性。本文通过梳理创业投资基金税法规定和相关政策的最新发展,指出其问题所在,从而分析税收政策存有诸多缺陷的原因,最终得出结论。通过对创业投资基金的双轨制税收计算方式和具体税率进行再思考,首次建议双轨制中"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应分得的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的算法可以适当降低税率,将税率调整为15%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使其更为合理。 |
关键词 | 创业投资基金
税收法律
双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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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1004-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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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 |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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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类型 | 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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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目标识符 | http://ir.lzufe.edu.cn/handle/39EH0E1M/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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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 党委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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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兰州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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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单位 | 兰州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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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袁若梓. 我国创业投资基金税收法律问题研究[J]. 财会研究,2019(12):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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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A |
袁若梓.(2019).我国创业投资基金税收法律问题研究.财会研究(12),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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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A |
袁若梓."我国创业投资基金税收法律问题研究".财会研究 .12(2019):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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